(琼交运建【2012】832号)关于印发海南省公路水运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该办法旨在加强当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控制,规范第三方试验检测活动。其界定了第三方试验检测区别于施工自检和监理抽检的独立属性,将检测类型分为原材料与工程实体抽检验证、新技术新工艺及关键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控两类。同时对省外检测机构在海南开展业务提出严格要求,比如需设立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要满足负责人与检测项目获母体授权、检测工程师不少于 2 人、持证人员不少于 6 人、办公及试验室总面积不小于 300 平方米等条件。
该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在 2020 年海南省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工作中,被纳入废止名单。后续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也标注其时效性为 “已废止”,当前已不再作为海南省公路水运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管理的执行依据。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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